有很長一段時間我不習慣閱讀電腦螢幕上的文字
我是指,寫成故事的那種
網路上的文章於我來說,除了即時的嬉笑怒罵,就是圖文並茂的優勢
要看書,還是低著頭,在燈下在窗邊,手指搓著書頁翻著
這樣會比較習慣吧

過了多久以後,我也可以耐著性子,逐字閱讀網路上的故事

最近發現了一個好讀的網誌:『女主人的沙龍
已經是很知名的,也出了不少書,我喜歡他的文筆

有時候形容一些人事物,不一定是單刀直入、一針見血
花稍多的字句去描述一個情景,在讀者心中勾勒的畫面更真切
很長卻不重複,充滿韻律而鮮活的文章,讀起來好像有什麼彈性般在跳躍著
這樣的閱讀真是種享受

推薦這篇文章:星期天早上的法國土司
也許讀完你能瞭解我的感覺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WhiteElv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